标题:鸠不能再占鹊巢

说明:

阿  东


记《物权法》
——中国当代法制的里程碑

 

“鸠占鹊巢”是古老的成语,也是一种自然现象,作成语的古人先生虽然心抱不平,却也对自然现象充满无奈。

可是一个“人为”的法律所建立起来的保护,却能使原来那些“自然现象”突然变得“不能容忍”,让那些原来顺理成章、不容置疑的事情得以被重新检讨,也让我们重新审视身边的社会生态。

这就是为“解读审议《物权法》”而作的漫画——《鸠不能再占雀巢》。

如何解读《物权法》对我们生活的意义呢?

假设我们以“丛林法则”作为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则,那么弱肉强食是理所应当的;如果我们不给予私有财产应有的法律地位、给予保护,那么“鸠占鹊巢”就仅仅是一个自然现象的描述而已,它没有任何的“人性”。

我想古人能够观察到“鸠占鹊巢”,必然认定它不合人之情理,心生同情、怜悯和不平,这是人之高尚所在,否则为何不见一只老虎、一只豺狼也生此情怀?

当漫画遭遇法律题材,尤其是宪法级别的题材时,移身换位,把人类社会与自然社会交换一下去比较和思考,漫画家往往能发现当中的伟大意义,找到创作的灵感。

成画之后,当时给漫画起的题目是《鸠不再占雀巢》,报界朋友建议加一“能”字——鸠不能再占雀巢:不是鸠不想,而是鸠不能了!

 
图片编码:144537-280
发布时间:2010.03.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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